自动化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部发[2023]011号)、《关于印发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兰交研发[2020]259号)、《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规定》(兰交研发[2022]57号)、《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了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目前已完成计分排序,现将符合免中期答辩和参加首次中期进展报告答辩的同学的排序结果公示。后期根据中期进展报告成绩(首次中期进展不通过的同学,不具备参评当年学业奖学金,后续同学递补)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和等级。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13反映,并核查学业奖学金申报实证材料。申诉电话:0931-4957024。公示时间:2023.11.21-202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