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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学习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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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08 19:29:06

作者:常士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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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员要按时参加培训班统一组织安排的教学活动和其他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学员要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要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课堂上不得互相交谈、看其它书籍或做其它课程作业。
    3、学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者,须持请假条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休假。
    4、学员在培训期间,凡请假超过两次(不含两次)以上者,旷课一次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均取消结业资格。
    5、结业考试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场规则,对考试作弊者取消培训学习和结业资格。
    6、培训期间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员要自觉签到,凡发现替代他人签到者,取消培训学习资格。
    7、培训期间积极参加小组讨论,踊跃发言。
    8、培训班结束,每一位学员要认真写出培训小结,小结中要反映出参加学习后的体会和对党的新的认识。
    9、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要注重党性的锻炼,增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义务劳动。在培训班的各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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